創新府院聯動“聯商”模式 助推營商環境優化發展
2024-11-19 15:28:1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 | 點擊量:16855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曉楓)為更好貫徹落實津市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府院協調機制的通知》,激活本院破產府院聯動協調機制實質運行,津市法院出臺《關于完善府院聯動協調機制的意見》,為提升辦理破產案件實效、推動本市營商環境優化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該《意見》明確破產案件應實行“一案一市領導牽頭”模式,即破產案件受理后法院應主動、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案件基本情況,報請市委市政府指定破產案件牽頭市級領導,并由該市級領導組建由相關政府部門組成的個案破產工作專班進行專案研判。該意見的出臺,確保了個案案件承辦人積極落實聯動機制,通過“主動聯商、提前介入、專案專組”的方式突出破產案件聯動處置,并為更好召開聯席會議、專題會議等解決破產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奠定了堅實基礎。
破產工作不僅涉及法律問題,還涉及許多民生社會問題,府院聯動是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暢通法院與政府的溝通渠道、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有效手段。下一步,津市法院將持續以法院的積極履職強化府院常態聯動,聚合優勢資源,協同推進破產案件審理,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貢獻司法智慧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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